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1    浏览次数:

 

中乒院、各二级公司: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入职时间要求规定如下:

1.一般为市属公办本科高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在编专任教师(指承担列入高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师)

2.以下对象除外: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2021年下半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承担集中培训任务,各高校承担校本研修任务。下半年培训拟安排在9月至12月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及培训形式将根据疫情形式发展以及报名情况排定。

三、培训组织

各二级公司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努力确保符合条件的新教师均能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岗前培训。

2.为每名新教师落实一名职业导师,负责指导新教师的校本培训,对新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3.为确保新教师安心参加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各二级公司不得安排新教师教学工作。

新教师个人岗前培训情况将作为今后获得市教委后续培养计划资助的重要依据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四、学员制度

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详见附件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市教委将公布培训合格的对象名单,并由承训公司发放培训证书。参训学员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影响恶劣的,由其所在高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五、报名要求

请各二级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符合培训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附件2《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申请表》进行预报名,由所在二级公司签字盖章后,于7月24日前将纸质稿交至绿瓦2006室。

联系人:杜伦伦 联系电话:65508117

附件1:2021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

附件2: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申请表

上海体育公司人事处

2021年7月20日